行政仲裁机构有哪些?仲裁机构并不是以行政区域设置的单位吗?

  • 法制网
  • 2023-06-13 09:04:12
一、

什么是行政仲裁

行政仲裁指的是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制度。

指行政仲裁机构居间解决特定纠纷的活动。此刻该制度主要用于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以及农村承包合同纠纷,行政仲裁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因为企业与职工的劳动争议与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有直接的关系。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依法律、法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与行政合同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为。行政仲裁是指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真相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制度。

《仲裁法》第八条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二、

仲裁后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的前提是行政机关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仲裁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其作出的仲裁裁决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仲裁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三、

行政仲裁机构有哪些

中国国内目前有180多家仲裁机构,因为仲裁机构并不是以行政区域设置的单位,所以区县均没有设仲裁机构。

比较知名的国内仲裁机构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华南国际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双方民事争议,作出仲裁裁决的机构。分为国内仲裁机构和国际仲裁机构,后者又分为全国性的仲裁机构和国际性或地域性的仲裁机构。此外,按仲裁机构的设置情况,国际上进行仲裁的机构有三种:一种是常设仲裁机构,一种是临时仲裁机构,还有一种是专业性仲裁机构。仲裁机构约定不明确的处理:一般来说,对于仲裁机构约定不明确的,如果仲裁协议对仲裁机构的名称约定的不准确,但是能确定具体仲裁机构的,认定该仲裁条款有效;如果不能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也没有说明具体的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当事人也达不成补充协议的,该仲裁条款无效,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受理。

关键词: 行政仲裁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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