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

  • 东南网
  • 2022-04-20 06:32:49

东南网4月1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我省日前出台《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提出多措并举引导社会组织在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发展壮大脱贫产业、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助力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阳光1+1”牵手计划行动,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以福建慈善奖评选为契机,引导鼓励慈善力量通过捐款捐物、开展培训、实施项目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组织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公益创投大赛,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推进一批社会组织帮扶合作重点项目,打造特色品牌。

省民政厅将会同省乡村振兴局利用政务服务网,建设集中统一、开放共享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互联网服务平台,提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供需对接成功率。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会同乡村振兴部门通过定期组织项目对接会、公益博览会、现场考察调研、慈善展览会等形式,促成社会组织乡村振兴资源供给与帮扶地区需求精准、有效对接。

关键词: 乡村振兴 福建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

分享到:

  • 至少输入5个字符
  • 表情

热门资讯

 

联系邮箱:85 572 98@qq.com 法律支持:广东海新律师事务所 刘海涛 律师

粤ICP备18023326号-36未经授权不得镜像、转载、摘抄本站内容,违者必究!Copyright 2016 IGDZC. All Rights Reserved

广东之窗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