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个手工鱼丸小作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来了

  • 福州新闻网
  • 2021-11-04 12:10:22

福州新闻网11月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刘珺 通讯员 余松海/文 记者 石美祥/摄) 鲨鱼丸单颗重量≥20克,鳗鱼丸单颗重量≥20克、七星丸单颗重量≥100克……全省首个手工鱼丸小作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正式对外公布。3日,记者从鼓楼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福州市鼓楼区永和鱼丸店申报手工鱼丸小作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已由市卫健委备案,鱼丸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工艺等都将有严格的执行标准。

“鼓楼区结合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要求,积极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助力小作坊提档升级,切实保障辖区食品安全。”鼓楼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在我局的积极推动下,永和鱼丸店‘开篇破题’,鱼丸小作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已获备案,这对其他小作坊来说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

据介绍,永和鱼丸国棉分店于2018年取得核准证明,该小作坊主要生产产品为自有品牌“永和鱼丸”。在鼓楼区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该小作坊积极开展软硬件条件的升级改造,于2018年获评市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

福州市鼓楼区永和鱼丸店现已入选福建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目前正在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为帮助小作坊规范化生产,鼓楼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指导小作坊将“非遗技艺”和食品安全标准规范相结合,制定全省首个手工鱼丸小作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规定了鱼丸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工艺、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要求。

标准中严格规定,鱼类采购后,必须马上进行加工处理,鱼肉采集后,分盘冷冻包装,分类保存,不得将各种鱼类混合保存。原料肉采购选择60公斤至80公斤的“三元猪”的前腿肉及五花肉,必须是新鲜、整块的,不得使用冷冻过的猪肉或碎肉,禁止使用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猪肉。成形后的鱼丸,要在90℃至95℃状态的热水中煮制7至8分钟等细节。

鼓楼区市场监管局还多次对该小作坊的生产工艺进行调研,强化风险隐患,确保食品生产安全,指导企业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生产工艺,完善产品的各项工艺标准和品质指标,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产品进行抽检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要求。

目前,手工鱼丸小作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已由福州市卫健委备案,永和鱼丸店正式对社会公布。该标准是全省首个以小作坊作为申报主体的鱼丸企业标准,也是全省首个将生产工艺进行备案的鱼丸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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