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运营商发布携号转网服务细则 其中一批号码不能携号转网

  • 广州日报
  • 2019-11-18 16:59:36

近日,三大运营商发布携号转网服务细则,其中,1349、174、170等一批号码不能携号转网。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广州办理携号转网业务的用户并不多,且在广州地区,联通、电信、移动均仅有一个位于越秀区的营业厅支持携号转网转出业务的办理,而转入业务可在任意营业厅办理。此外,不少用户表示,在办理携号转网的过程中,遇到“因绑定业务无法办理”“‘靓号’需付违约金”“享5G优惠套餐无法办理”等重重关卡。

有业内人士分析,随着时间推移,相关部门后期将进行监督调整,三大运营商也将在资费、网络、服务方面下更多的工夫,用户可理性对待携号转网业务的办理。

难点一:

需解除多个绑定业务

有很多用户表示,在办理过程中,发送短信进行查询时,却被告知因多个原因无法办理携号转网。记者使用中国联通的手机号发送短信以确认携号转网资格,几秒钟后,收到回复信息显示,“号码因9个原因暂无法办理携号转网。”记者查询原因详情发现,其中涉及手机号已绑定的套餐业务、IVPN业务等。位于东圃BRT附近的联通营业厅客服人员表示,可以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营业厅解除相关业务,从而获取授权码,再进行携号转网。

“目前携号转网处于试运行阶段,在广州地区,联通、电信、移动均仅有一个位于越秀区的营业厅支持携号转网转出业务的办理,但转入业务可在任意营业厅办理。”该客服人员透露,中国联通预计2019年12月1日零时起正式实行携号转网业务,中国移动、中国电信预计在2019年11月底正式实行携号转网业务,届时广州将有更多营业厅可办理携号转网相关业务。

此外,不少用户的手机号均绑定了淘宝、微信等APP以及银行卡等,携号转网后是否会影响接受相关通知等信息呢?对此,营业网点的客服人员表示,目前携号转网仍处于试商用阶段,系统尚不稳定,用户现在进行携号转网,可能会导致接收不到微信、淘宝、银行等第三方的验证码或短信,建议12月后再进行携号转网的相关业务办理。

难点二:

“靓号”转网需付违约金

一些持有“靓号”的用户遭遇了携号转网难的局面。有用户表示,在进行携号转网时,被要求向转出的运营商缴纳违约金,并向转入的运营商预存一定数额的话费后,才能继续持有该号码。据了解,三大运营商对“靓号”有明确的使用要求,若用户选择使用“靓号”,则需要签署捆绑长期“最低消费套餐”,并提前预缴话费等。

电信分析师付亮认为,若有协议的话,支付违约金属于正常现象,问题在于合约时长是否合适,像合约期限至“2050 年”,这种期限过长是否合理有待考究。

难点三:

5G套餐合约期内不能转网

恰逢5G套餐火热来袭,不少用户预约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或者中国联通的5G套餐,预约后,可享半年内的5G套餐折扣优惠,优惠力度依据网龄一般分为七折和八折两种。记者了解到,运营商5G预约套餐规则中规定了“套餐折扣合约期不能离网”,因此,当用户使用5G套餐后,在合约期内不能办理携号转网业务。

对于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付亮分析,随着时间推移,相关部门后期将进行监督调整,未来各运营商会更加珍惜老用户。携号转网的到来,对于运营商而言是一次挑战,对于用户是利好,但是办理前也要理性对待。

这些号码暂不能携号转网

11日,工信部印发《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显示,现阶段该服务不包含物联网用户号码、卫星移动用户号码和移动通信转售用户号码。14日,三大运营商公布了携号转网服务细则,以下号码现阶段不支持携号转网:

1 卫星移动业务号码:网号为1349、174等号码;

2 移动通信转售号码:网号为170、171、162、165、167等号码;

3 物联网号码:物联网专用网号(如146、148、149、140-144、1064号段等)号码以及其他用于物联网应用的普通公众移动通信网号码;

4 其他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情况。

携号转网需满足下列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不是上述号码就能携号转网,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 实名入网,现阶段单位证件入网的政企客户应当将号码过户至自然人名下,再申请携号转网携出服务;

2 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非挂失、停机等);

3 与携出方结清已出账电信费用,如有未出账的电信费用(例如国际漫游费用等),与携出方已约定缴费时间和方式;

4 与携出方无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或已解除在网期限限制;

5 距离最近一次携号转网已满120日(自然日)。

携号转网转出业务办理地址

目前,在广州地区,移动、电信和联通均仅有一个营业厅支持携号转网的转出业务办理

1 中国移动:越秀区建设大马路中国移动营业厅

2 中国联通:越秀区解放中路中国联通营业厅

3 中国电信: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中国电信营业厅

关键词: 运营商 携号转网 服务细则

分享到:

  • 至少输入5个字符
  • 表情

热门资讯

 

联系邮箱:85 572 98@qq.com 法律支持:广东海新律师事务所 刘海涛 律师

粤ICP备18023326号-36未经授权不得镜像、转载、摘抄本站内容,违者必究!Copyright 2016 IGDZC. All Rights Reserved

广东之窗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