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展“社区矫正法务官”试点工作 为“法务官”设置“硬”门槛

  • 深圳特区报
  • 2021-08-24 10:00:16

作为非监禁刑罚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迎来大步跨跃。深圳在全国率先开展“社区矫正法务官”试点工作, 近日,首批3名社区矫正法务官受聘在福田区司法局持证上岗,。

据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年来,深圳社区矫正对象超过4000人,且数量一直保持上升趋势。“面对不断攀升的社矫人数和监管压力,深圳社区矫正工作面临专职队伍不足、专业力量薄弱、法律风险点多等一系列问题。” 福田区司法局局长蔡晓介绍。

正是考虑到这些原因,为了有效缓解困境,深圳市、区社区矫正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法务官”试点工作。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和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据了解,司法局为“法务官”设置了“硬”门槛,要求“法务官”拥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备相应资格。“法务官”既是“合规官”又是“风控官”,将承担起法律文书审查、执法合规审核、执法行为监督、制度机制建设、社矫对象教育训诫等工作职责。通过“法务官”前置审查各类法律文书并签署意见,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程序和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从而构筑法律风险防控“防火墙”,建立起执法、管理、教育“三位一体”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打造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圳品牌和特色。

关键词: 社区矫正 法务官 工作程序 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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