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有了新版本 禁止在燃放烟花爆竹区燃放爆竹

  • 正北方网
  • 2021-02-03 11:36:18

昨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了解到,从1月12日起,回民区城管局逐渐从严管街道(中山西路、新华大街、海拉尔西街、光明大街)和精细化管理样板巷(永盛巷、沿河西路、滨河西路、温州步行街、贝尔路北街)延伸至整个管区,与商户签订新版“门前三包”责任书。

当日上午,记者跟随回民区城管局的执法人员来到严管街道中山西路。执法人员向沿街商铺发放了新版“门前三包”责任书,给商户详细讲解了新版责任书的内容。

随后,执法人员向温州步行街、贝尔路北街等精细化管理样板巷的商户进行了新版“门前三包”责任书的宣传,并与之签订了责任书。

据回民区城管局业务科科长李成浩介绍,与旧版相比,新版“门前三包”的内容有了新变化,主要是第三条中明确指出禁止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东至绕城高速,西至绕城高速,南至绕城高速、北至大青山)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和点旺火;提供婚庆、宴席、殡仪服务的经营者提前向举办方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宜,并不得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提供服务。违反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快速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回民区城管局在发放新版‘门前三包’责任书时,将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穿插其中,为广大商户讲解垃圾分类常识,发放垃圾分类日历等宣传图册,引导商户充分认识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养成良好的生活垃圾分类习惯。”李成浩说。 (贾敏)

关键词: 在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区

分享到:

  • 至少输入5个字符
  • 表情

热门资讯

 

联系邮箱:85 572 98@qq.com 法律支持:广东海新律师事务所 刘海涛 律师

粤ICP备18023326号-36未经授权不得镜像、转载、摘抄本站内容,违者必究!Copyright 2016 IGDZC. All Rights Reserved

广东之窗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