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布《通知》:参保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购药 可回参保地报销

  • 羊城晚报
  • 2022-01-10 13:32:43

就医时要用新增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但医院没有采购怎么办?解决方案来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参保患者可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购药,然后按规定回参保地报销。

今年元旦起,广东实施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新增67个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其中包括备受社会关注的“70万元一针”的脊髓性肌萎缩症(SMA)治疗药物诺西。有参保患者在欣喜的同时也遇到难题,自己就医的医院没有采购这些药。《通知》对此给出指引,“2021年新增进入目录的67个谈判药品,如统筹区内定点医药机构不能及时保障供应的,应允许参保患者到附件中所列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按规定回参保地报销。”

记者在《通知》中看到,附件中详细列出这67个药品分布的医疗机构的名称以及详细地址。

《通知》指出,各地医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定点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合理配备使用目录内药品,并确保谈判药品“应配尽配”。要加强协议管理,将定点医药机构合理配备使用国家谈判药品情况纳入协议内容,有效推动谈判药品落地。

《通知》还要求,各地不断完善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加强“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确保谈判药品的供应。(陈辉)

关键词: 参保 通知 购药 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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