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政策 深入推进绿色税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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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1-05 17:15:11

为了好的生态环境,国家舍得投入!在12月29日生态环境部举行的月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司长徐必久表示,这些年,国家在财政支出方面,把生态环保、绿色发展作为重要的领域,投入每年都在增加。2016—2019年,全国节能环保财政支出2.4万亿元,这些财政投入引导和撬动大量的社会资本,参与到各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

以市场手段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动力机制初步形成

徐必久表示,做环保工作,法治手段很重要,必要的行政手段很重要,经济手段也非常关键。“十三五”期间,我国注重经济手段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创新与应用,初步形成了以市场手段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动力机制。

在财政支出力度加大的同时,价格税费政策改革稳步推进。徐必久介绍,环境保护税全面开征,2019年全年收入221亿元。电池、涂料列入征收消费税范围,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脱硫脱硝除尘环保电价补贴持续推进。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方面也表现抢眼,其中跨省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继续推进。2018—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180亿元生态补偿资金,推动长江经济带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今年安排10亿元引导资金,推动黄河流域生态补偿。

“我们的绿色金融政策日益完善。”徐必久表示,截至2020年上半年,我国绿色信贷余额已超11万亿元,居世界第一;绿色债券存量规模达1.2万亿元,居世界第二。全国31个省份均已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十四五”时期环境经济政策的作用将更加凸显

徐必久说,污染防治取得很大成效,现在要更加强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推进结构、布局优化调整,环境经济政策的作用会更加凸显。

他表示,“十四五”时期,将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加快国家经济政策与生态环境政策融合,运用经济政策推进结构调整、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部初步考虑将在五个方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一是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政策。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责任。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资金项目储备库。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对绿色产业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支持力度。

二是深入推进绿色税制改革。“十四五”规划建议要求推进PM2.5和臭氧的协同控制,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是PM2.5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因此未来将把挥发性有机物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目前,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正在推进,还要在其他重点行业有序推进。将采取税收优惠和电价优惠政策,激励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等非电行业超低排放。将研究新能源汽车的税收政策。

三是健全环境治理收费政策。建立处理服务费用与污水处理成效挂钩的调整机制。徐必久介绍,“十四五”期间一项很重要的任务是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因此,建立相应的投资回报机制就显得非常重要。生态环境部将推动建立完善的污水管网投资回报机制,同时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

四是深入推进生态补偿。徐必久表示,重点生态功能区目前转移支付规模在800多亿元,对一些县区特别是生态功能地位突出的地区,这些资金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未来,将建立健全长江、黄河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评价结果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调节作用。也就是说,生态补偿金额将与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结果挂钩,保护得好不吃亏。

五是加强绿色金融政策创新。完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绿色发展基金等政策。推动上市公司、发债企业强制性披露环境信息。深化气候投融资领域专项合作,加强对国家自主贡献重点项目和地方试点工作的金融政策支持。

关键词: 生态环境 财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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