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开展系统性评估 进一步提高《重组办法》的“适应性”和“包容度”

  • 证券日报
  • 2019-06-26 15:11:31

为进一步理顺重组上市功能,激发市场活力,日前,证监会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时间到2019年7月20日截止。

招商证券分析师张夏表示,2018 年以来,一系列并购重组政策放松,有望开启新一轮并购宽松周期。短期有利于提振市场情绪,中长期有利于新兴行业优势资源的整合,加快优质公司上市。

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研究员赵亚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原来A股上市有盈利要求,很多科创企业只好到境外上市。现在有了科创板,就多了在国内上市这个选择。具有本行业领先技术,有特许经营资格,有庞大客户基础的企业,会受到资本市场青睐。

据悉,证监会对现行监管规则的执行效果开展了系统性评估,拟进一步提高《重组办法》的“适应性”和“包容度”。2013年11月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借壳上市审核中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的通知》指出,不得在创业板借壳上市。此次修订提出,促进创业板公司不断转型升级,拟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

万联证券分析师松江波表示,从本次《重组办法》征求意见来看,政策放宽的重点依旧在于“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在当前政策和经济环境下,自主可控、高精尖的资产和上市公司的估值有望重塑。随着借壳政策的放宽,短期一些壳资源个股存在交易性的投资机会,需规避信披违规、负债过高等问题公司。

川财证券总量研究部分析师邓利军表示,此次《重组办法》修订明确,在创业板重组上市的资产必须为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产业结构升级日益得到关注的背景下,政策对科技创新类企业的支持持续推进。此次《重组办法》修订,科技创新类企业除了通过科创板上市外,还可以通过并购重组方式在创业板上市。一方面,科创类企业直接融资的途径更为丰富,科技创新相关的计算机、电子、通信、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等行业值得持续关注;另一方面,创业板中部分质量不佳的公司也有望注入优质资产,从而提升创业板公司的投资价值,吸引资金流入创业板。(苏诗钰)

关键词: 证监会 监管 政策

分享到:

  • 至少输入5个字符
  • 表情

热门资讯

 

联系邮箱:85 572 98@qq.com 法律支持:广东海新律师事务所 刘海涛 律师

粤ICP备18023326号-36未经授权不得镜像、转载、摘抄本站内容,违者必究!Copyright 2016 IGDZC. All Rights Reserved

广东之窗 版权所有